远兴能源: 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-天天观热点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


(资料图片)

  根据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》

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等有关规定,作为内蒙古远兴

能源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公司)的独立董事,对公司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

议的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,发表如下独立意

见:

正常运转的有效措施。

司与博大实地签署了《反担保协议书》,担保风险可控,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

东利益。

  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贷款担保事项。

  独立董事:隋景祥、韩俊琴、张世潮、董敏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二○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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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词: 独立董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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